增統籌機制協調義工力量
虛假社會預警罪制止造謠
不少參與首場《民防綱要法》公眾諮詢的居民認同修法的必要性,普遍關注增設統籌協調機制,及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表示,增設統籌協調機制能有效集中及協調民間團體義工的力量,減少人手及資源重疊,更好地服務市民。
刑期參考兩罪條文
有居民關注文本中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認為相關刑罰過重,擔心社會造成“寒蟬效應”影響訊息發佈,建議用社會服務令代替刑責。保安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回應指,諮詢文本建議的最高刑期為三年,是當局參考了《刑法典》中的公開及詆譭、加重罪兩條條文中的刑責而得出的。相關條文建議如透過社會傳播媒介作出謠傳,行為人處最高兩年徒刑,犯案人為公務員則加重至三年,故當局建議相關刑期,以有效譴責及制止造謠。
他又解釋,本澳實行大陸法系,社會服務令不適用於本澳。若發現造謠者涉跨境犯罪,將與其他地區的警務機關合作,追究到底。重申三年刑期僅為建議,歡迎社會大眾提出意見及建議。
研發應急指揮平台
有發言者關注統籌協調機制及設立自願協防制度,指出“天鴿”期間雖有許多熱心居民自願參與義工服務,但發生不少人手及資源重疊的問題。馬耀權稱,當局正因得悉統籌困難,建議設立自願協防制度,冀有效集中民間力量,規範志願者,讓政府的應急協調局可掌握義工資料,分區、分點,甚至分析義工的相關專業以進行災後救援,同時亦可為已登記的義工購買保險,保障其權利。
馬耀權提到,警察總局早前已和北京清華大學合作研究開發“澳門應急指揮平台”,其中包括資源管理、預警訊息、突發事件接報、應急事件處置及一張圖等五個子系統,能匯總物資、裝備、人員等全面訊息,並能多渠道一鍵式發佈訊息,可減省現時行政內部“一級級”通傳訊息的時間,更快捷準確為市民服務。相關系統早前已於“水晶魚”演習期間試用,目前正進行系統修訂。
他續稱,當局增設統籌協機制及部門,平日亦會進行宣傳教育推廣,提升居民的防災及自救意識,同時亦會負責災後的善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