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註銷棄車
近年本澳遭棄置車輛數目明顯上升,從當局移走欠交行車稅的車輛數量看,不少人將車輛“遺棄”在公共街道或停車場,形成“殭屍車”問題。拖車和存車費大幅調升,“濫泊”的罰款相當“入肉”。車主必須注意,當局也應進一步宣傳教育。
本澳部分停車位、停車場及路氹偏僻地,過去常被“殭屍車”佔據,經民間反映和泊車位需求殷切,當局頻頻出招,情況大為改善。但部分私人管理的停車場因過去風災有大量車輛遭浸,車主可能因賠償問題,未有主動清理,令停車場出現為數不少的廢棄車輛。管理實體近日登報要求車主在最後限期內清走,否則公司清走後,會循司法途徑追收車主拖車費用和期間停車場的損失,費用可大可小。拖車和存車款項大增,有“遺棄”於公共街道的電單車,近日就被財局追收罰款逾二萬元。
事例一再說明,舊車即使將被當“廢鐵”拖走或拍賣,不等於了事,款項會轉由財局按欠稅論強制徵收。不繳清者,不要說不可納牌、買新車,甚至出入境都受影響。當局未來肯定加強執法,即使賠償問題未解,車主也不能讓舊車無了期違泊,否則隨時因小失大,放棄車輛時更應做好註銷和處置手續。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