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娜大廈有局限難活化
馬若龍不認同列為文物建築
【本報消息】就有團體建議將南灣莉娜大廈列為受保護建築,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文遺委、澳門建築師協會資深委員會主席馬若龍認為,該座大廈無論建築設計、藝術風格以至歷史內涵,皆值得肯定。但該大廈建成至今逾半個世紀,外貌殘舊,昔日地標與美麗景觀不再,不認同將之列作文物。
馬若龍昨接受本報訪問時,具體拿出很多昔日舊式建築與之比較。隨着澳門社會不斷進步,城市發展日新月異,莉娜大廈旁邊以至整個南灣區及新馬路都建成不同高度的商廈,以往國際酒店、新中央酒店及莉娜大廈的天際線更成歷史。
硬件設施不合時
雖然如此,近六十年歷史的莉娜大廈屬現代主義風格建築,出自著名土生葡人建築師李銘根之手,樓高十三層,共廿四個複式單位。即使到了今天,其內在的建築哲學與設計藝術仍受業界重視。坊間因而希望政府多加關注,使其獲得保護。
馬若龍指出,平情而論,該幢建築落成多年,不僅正立面因外貌殘舊而受影響,重要是整座大廈硬件設施不合時宜,兩部老式升降機僅一部仍能運作,大廈入口過窄,多家地舖間格多年間改了再改,建築原貌受到影響。
世遺“澳門歷史城區”與別不同,且人文氣息濃,皆因多座世遺建築皆被活化和善用,且與居民生活相連,是活的形式存在。例如塔石廣場現存多座文化設施,及內港一帶大型貨倉建築,綜合利用價值高,彰顯公共空間功能,才有利長遠活化。
難打造公共空間
此外,莉娜大廈存在諸多發展局限,難以打造成公共空間,亦不利活化,使用率有限。馬若龍促請有關部門正視,並及早保護一些具價值建築外,多聆聽社會意見,蒐集各方資訊,開展民間文物普查工作,完善總體的保育政策。
總括而言,他不希望莉娜大廈列作受保護建築,從而戴上“枷鎖”,使之殘破下去,不利社區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