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搶籌碼藏利刀待判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日前審理一宗賭檯搶籌碼案,一名內地年輕男子疑搶去五十萬元籌碼後,被發現身藏利刀。被告缺席聆訊,其供詞則承認全部控罪,辯稱刀具用於工作和切生果。合議庭完成舉證階段後,案件押後宣判。
男被告姓張,二十七歲,內地人,被控一項搶劫未遂罪。案情顯示,去年三月十四日凌晨,張某在路氹某娛樂場輸光賭本後,趁中場客人寥寥,行近其中一賭桌。見當值莊荷在清點籌碼,即伸手搶去賭檯上五個十萬元籌碼。
其後,張某飛奔欲逃離賭場,但被保安在出入口處截停擒獲,當場起回被劫五個籌碼,事後發現張某身藏一把十厘米長的利刀。
控方於結案陳詞中指出,張某的供詞並不可信,有違一般的經驗法則,請法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