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傭涉虐待僱主一歲幼兒
民衆建澳籲提升家傭守法
【本報消息】日前本澳一名緬甸籍家傭,涉嫌於僱主單位內虐待一歲兩個月大的幼兒,遭司警以普通傷人罪拘捕。
民衆建澳聯盟婦幼事務關注組召集人黃藝明表示,幼兒懷疑被家傭虐待事件時有所聞,令人痛心。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喚起社會關注幼兒被疏忽照顧甚至虐待的情況。
黃藝明指出,本澳雙職家庭越趨普遍,尤其家中沒有長者可代為照顧幼兒的家庭,多數會選擇聘請家傭負責處理家務及照顧幼兒。家傭的工作性質與其他外僱不同,他們長時間與家庭成員相處,甚至居住於僱主家中,需要更高的親密及互信關係。但家傭虐兒個案卻屢次被揭發,影響受害人身心成長,同時對社會建立和諧友愛家庭的理念產生負面影響。
家傭服務質素參差
家傭服務及品德操守素質參差,反映政府對外僱監管的不足,她促請當局應循政策方向着手,加強規範及完善現行家傭監管制度,提升本澳外僱質素。
同時,建立外傭資料庫,記錄品行及操守不良的家傭,避免不恰當人選流入市場,減少不幸事件的發生。
關注家傭情緒需要
她表示,外僱由於社會文化差異,以及對本地法律了解不足,可能因此觸犯法律。建議當局及勞務公司除工作技能培訓外,同時加強法律知識及守法意識的宣傳教育,一方面保障外僱的自身權益,同時避免其因對法律認知或守法意識不足而犯罪。另一方面,不同個案的家傭犯罪起因亦不盡相同,呼籲社會多關注家傭的情緒或需要,從而起到預防犯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