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分區泊車 訂短中長期目標
民眾建澳促規劃交通增泊位
【本報消息】數千居民因不滿交通政策參與遊行,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現時泊車需求、步行系統、公交服務等一系列交通問題仍未完善,且當局多次“失驚無神”出招,引發民怨。他再次促請當局盡快重新規劃並合理制訂本澳短、中、長期的交通措施,讓社會知悉政府部署未來的交通政策。
李良汪指出,政府曾以汽車車位總數多於汽車總數為由推行措施,但他認為有誤導之嫌,並違反科學施政原則。以汽車停車位為例,綜合政府的統計資料顯示,本澳現時公共停車場約有一萬八千個、住宅樓宇六萬八千個、工商樓宇三萬四千個、街道咪錶及免費泊位一萬一千個,合共約有十三萬一千個;而現時約有十一萬四千輛汽車。
單從數字比較,車位總數確實多於汽車總數,但私人車位顯然無法提供予公眾使用,若計算公眾可使用的公共停車場、街道咪錶及免費泊位,則只有約三萬,遠遠低於汽車總數。另外,全澳電單車公共泊位約有五萬三千個,私人泊位約有一萬八千個,合共約有七萬一千個,電單車總數則約有十二萬四千輛,泊車苦況可想而知。
處罰違泊難治標
除泊位不足,車位分佈不均亦是“致命傷”,如高士德及雅廉訪區,只有六十二個公共停車場汽車泊位,最多是氹仔中心、路環、新口岸、外港新填海及南灣湖填海區等區域,合共提供約八千五百個泊位,佔全澳近五成的公共停車場汽車泊位。他建議政府未來做好分區泊車位需求調查及規劃,利用閒置土地回收或興建倉儲式停車場增設泊位,紓緩泊車需求。
他表示,“現時交通政策獨沽一味以經濟懲處為主,加泊車費、鎖車費,以及已擱置的違泊費;不是‘大蟹鉗’,就是‘牛肉乾’,社會點會冇怨氣,搞好交通是必須的,但唔好將問題及責任全放在車主或駕駛者身上。”
他提到,一○年政府推出《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二○一○至二○二○)》,當中提及,中期目標原定一五年配合輕軌通車,全方位落實公交優先政策。然而,現時輕軌氹仔段仍尚未通車,澳門段更遙不可及,有關政策已無法有效落實。
他建議當局因應社會變化、新城規劃、區域發展及基礎建設等因素綜合考量,盡快重新規劃並公佈短、中、長期陸路交通政策。從優化公共交通、合理控制車輛、創設步行系統、強化基礎設施等方面,多管齊下治理本澳交通,讓居民可清晰交通政策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