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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杜絕“行街紙”留澳隱患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8-5-27          流覽次數: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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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杜絕“行街紙”留澳隱患

    未離澳非法逗留有六百一十九人

    居民:杜絕“行街紙”留澳隱患

    【本報消息】《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首場公衆諮詢,不少發言者認同修法方向,指修法後可杜絕非法入境或逗留者持“行街紙”長期留澳,造成治安隱患的問題。

    實際拘留僅十多人

    現時為執行驅逐令而實施的拘留期最長為六十天,但在該期間仍未能核實拘留者身份而遣返,拘留者可在期滿後持“行街紙”繼續留澳。文本建議當局可在司法監督下,中止計算拘留期,直至確認拘留者身份遣返出境。有發言者讚揚當局修法,認為可杜絕治安隱患;但質疑延長拘留期會有浪費公帑之嫌。

    治安警察局長梁文昌表示,拘留中心會為待遣返的人士提供每日三餐及休息的地方,並會為未能自行支付遣返機票的拘留者墊支費用,直認政府有承擔一定費用。他稱,現時拘留倉約有一百八十多個倉位,當局會每日遣返中國籍非法逗留人士,故實際拘留人士約祇有十多人,相關數字近年一直保持相若。

    “行街紙”發五千張

    他提到,當局目前面臨最大的難題,是部分南亞國家政府在核實拘留者身份時會出現延誤,導致當局必須於拘留期滿後發行“行街紙”,會造成治安隱患,希望通過修訂法新可改善問題。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警司劉家榮表示,拘留措施對非法移民是相對較嚴格的措施,很多人非法移民進入拘留中心後,都會很快配合驅逐程序遣返。現時,由當局發出的“行街紙”數量約五千多張,仍未離澳的非法逗留人士則有六百一十九人,相信隨着新法修訂後及警方日常跟進執法工作,持有“行街紙”的非法留澳人士數量會持續下降。

    有發言者提到,現時仍有不少家傭及外僱以旅客身份入境本澳,再長期逗留尋找工作機會,擔心逗留期間會造成本澳治安隱患。亦有意見提到當局要求在澳有較長逗留期的人士通報住所資料,建議當局可考慮較為便捷的網上申報形式。

    旅客身份入境搵工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古綺勤表示,對於旅客身份轉外僱的問題,勞工局、治安警察局及法務局一直保持緊密溝通,月前三個部門已聽取勞資雙方的意見,整理出大方向為當本澳居民申請非居民作外僱後,必須持有當局發出以工作目的入境憑證入境,才可作為外僱在澳工作。她稱,當局要求持有九十日以上逗留的特別許可人士有義務通報地址,當中包括外僱、外僱家團及外地學生,局方目前設想以多渠道收集地址,如透過自助服務機、網上系統等,透過電子化方式進行,但確切通報方案會待聽取業界意見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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