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暫不宜提告待庭審判決
律師:海一居業主或可取回訂金
【本報消息】政府擬收回“海一居”地段後建置換居,小業主能否按合同取回雙倍訂金?律師洪榮坤指出,要於庭審證定保利達洋行是否“過錯不履行”才有答案,建議小業主不要先急於提起告訴,應先諮詢法律意見,甚或等待保利達洋行會否提供妥善安排。
洪榮坤表示,終審法院已就“海一居”事件公佈最終判決,涉案土地已正式被政府收回,無法再興建。在預約雙方的買賣合同中,此屬於“確定不履行”的情況,法律上基本可以取回原有訂金。然而,小業主欲取雙倍訂金時,則在要視乎雙方的過錯責任,有否盡最大努力履行合同,若視為“不可抗力”的原因使然,該合同宣告取消;倘視為“過錯不履行”,小業主才可以獲雙倍訂金。
他補充,現階段可以從上述兩個法律角度處理問題,但結果仍屬未知數,要透過庭審舉證和法庭宣判才可證定保利達洋行是否“過錯不履行”。建議小業主暫不宜透過訴訟解決事件,應先諮詢法律意見,甚或等待保利達洋行近日會否提供妥善安排。
問及若保利達洋行宣佈破產,小業主會否血本無歸?洪榮坤指出,在現行破產程序中,先要了解雙方債務、欠債方的資產關係,一般會召集所有人債主,再平均分配欠債方的資產,小業主未必一毫子都無得賠。
至於政府建議在相關地段建置換居,洪榮坤表示,新《土地法》中,政府可以收回超過租賃批給的土地,要如何運用土地全是政府的政治決定和自由裁量權,完全合乎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