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換錢黨串謀搶劫現金
男子打劫罪成囚三年三月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子涉訛稱換錢,引“換錢黨”入酒店房打劫。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承認指控,但否認曾亮刀。合議庭裁定,被告一項搶劫罪成,判囚三年三個月。
男被告姜X,三十五歲,內地人,被控一項搶劫罪;男事主同是內地人,涉在澳從事非法兌換外幣工作。
案情透露,去年十一月十三日晚上九時許,男事主接到一名“男客人”來電,對方訛稱需要將二十萬港元兌換人民幣。事主約在十五分鐘後,按指示抵達路氹某賭場酒店房間交易,但事主離奇地攜帶三十萬港元現金,而非攜帶“客人”要求的人民幣數量。
引誘入房搶劫
事主入房與來電的“男客人”會面不久,涉案姜某突然從洗手間衝出,聯同“男客人”同黨把事主推倒床上。兩人分別用紙巾封着其口,以及用封箱膠紙綑綁他的手腳,再搶走事主帶來的三十萬港元。事主其後自行鬆綁,通知酒店保安並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