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擅自登入員工電郵查閱資料
問:公司電郵帳號内存有員工與客戶往來的資料和文件,公司能否基於監察目的自行登入有關電郵帳號查閲資料?
答:公司是否可以基於監察目的查閲員工電郵帳號内的資料,主要取決於公司在合法範圍內制定的個人資料處理政策。若公司一向禁止員工以相關電郵帳號作私人用途,且登入是爲了監察目的則可查閲有關資料。反之,如公司允許員工透過公司電郵帳號收發私人信息,良好做法應要求員工在有關電郵加上“私人”標記,除非涉及資訊保安檢查、違反紀律或違法犯罪,又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應查閱上述帶有“私人”標記的電郵內容。若需了解詳細情況,可參考《關於工作場所個人資料保護原則——僱主對僱員活動監察的指引》。
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第1款(二)項和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發出之《關於工作場所個人資料保護原則——僱主對僱員活動監察的指引》
以上內容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供稿 查詢熱線:2871-5666
個人資料好重要 保護意識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