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多方合作推動灣區建設發展
粵澳海事會議十二議題達共識
【本報消息】海事及水務局訊:粵澳雙方日前於汕頭就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工作進行第三次聯席會議。
會議上,討論了海上搜救合作協議與防污應急計劃的修訂、海事人員培訓交流、海事意外調查合作、船舶防颱風合作等相關議題,加強保障海事安全。粵澳兩地海事部門就港珠澳大橋建成後,水上通航安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澳遊艇自由行海事實施細則、珠江口區域海上應急救援等十二項議題的合作措施達成一致意見,助力建設粵港澳大灣區。
此前,交通運輸部與特區政府於二○一六年簽署“合作安排”。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和澳門海事及水務局作為聯絡單位,已分別於二○一六年及去年舉行兩次聯席工作會議,協調海上交通和航道管理的事宜。
維護珠江口安全
海事及水務局長黃穗文與相關主管人員日前往潮州汕頭參與會議,獲廣東海事局長陳畢伍熱情接待。黃穗文表示,粵澳兩地海事部門在不同層面的交流合作得到良好進展並取得實際成效,包括開展海事技術交流培訓,制定粵澳遊艇自由行的實施細則,建立海上事故安全調查聯絡及通報機制等。
陳畢伍表示,粵澳在海事方面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共同致力維護珠江口海上交通安全,粵方將一如既往為澳方工作提供支持,希望兩地未來續加強在海事管理方面的溝通和交流。
會議上,雙方討論《粵澳海上搜救合作協議》以及《珠江口區域海上船舶污染應急計劃》的修訂工作。因應海事環境和通航模式變化,有需要對搜救協議和防污計劃的內容作出完善和適當更新,加強雙方合作應對海上意外及處理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
另外,澳方定期派出海事範疇的工作人員及海上交通控制員到內地參加培訓。澳門海事局的首批人員已於上月前往廣東海事局進行轄區水域巡航監管、海事現場執法、海事調查和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值班等海事業務培訓,有助提高海事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水平。
粵澳合作常態化
就海事意外調查合作方面,經兩地初步探討後,現時粵方已有八名海事調查人員列入澳方海事調查專家庫;如有需要,澳方可向粵方專家尋求技術支援。雙方將探討及深化粵澳海事調查合作,並以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為目標,以及加強船舶防颱的預警、通報、防颱安全監督等工作;而澳方已完成內港錨地的疏濬,以便船隻錨泊避風。粵方亦分享船舶防颱的相關經驗。
會議上,雙方亦討論加強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課題研究、粵澳區界航道上的航標設置標準一致的可行性、內地海運危險品船舶通報及過境等事宜。
隨着《水上交通合作安排》落實,兩地海事方面的合作越趨緊密,粵澳雙方認同聯席會議和聯絡機制有助兩地應對現時海事管理方面的挑戰,期望未來續討論各項海事合作的議題,提高兩地的海事管理效能和水平,確保兩地航道互連互通,以及加強保障海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