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智庫:修法利遏跨境犯罪
倡加強非法入境處罰收緊“行街紙”制度
政府正諮詢《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認為修法具迫切性,有利澳門應對新形勢下的跨境犯罪。他主張加強對非法入境行為的處罰、收緊“行街紙”制度、刑事化假結婚等行為,以及理性探討適度管控未成年人的出入境。
現有法律相對寬鬆
陳家良指出,澳門現行的出入境法律有兩大問題。一是比較分散,主要以兩個法律及兩個法規組成,造成執法不便甚至混亂;二是未能涵蓋當前情況,相關法律法規生效十多年,面對當前日益複雜的跨境犯罪行為,未能完全規範。本澳正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將面臨更多偷渡、販毒和販賣人口等跨境犯罪威脅,亟需修訂法律作有效應對。
社會關注非法入境管制問題,陳家良認為有必要提高處罰。現行法律中,首次非法入境只會被遣返及禁止入境,基本不受刑罰。協助非法入境,及收留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人士的刑罰亦較輕,阻嚇作用有限,建議應提高相關刑幅,且必須就處罰非法入境者設置罰則,特別是重罰重犯行為,從制度上打擊偷渡行為。
減行街紙者入社區
現行的“行街紙”制度,陳家良認為一直有社區安全隱患,更曾出現持“行街紙”的外籍人士涉拐帶兒童,備受社會所詬病。是次修法應多管齊下加以整治。首要加強與周邊國家的溝通合作,從源頭減少個案。其次在法律中加入適當中止最高六十日拘留期的計算,減少持“行街紙”者入社區的人數,並應處罰不按期申報有效聯繫方式者。
陳家良認同要刑事化假結婚行為,並建議對訂立假收養關係、假工作合同的人士同樣以刑事論處,以收全面阻嚇作用。
未成年管控應理性
未成年人出入境管控亦為修法重點之一,他主張應理性討論。面對日益嚴重的兒童拐賣問題,世界上許多國家或地區,不論有沒有立法,出入境部門往往要求未成年人需在父母陪同或同意下,方可離境。本澳現時沒有規管,他建議可考慮要求一定年紀以下的兒童,由父母陪同或同意才能離境,這個年紀以上的未成年人,則可由父母決定需否管控離境。強調是否作管控、如何管控,必須要多聽社會意見,達至共識才可制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