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公司獲路環兩地建淨水廠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昨日刊登第九 / 二○一八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政府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由兩幅位於路環島、鄰近九澳高頂馬路組成的土地,予自來水公司興建一座淨水廠。根據工程計劃,淨水廠由九幢建築組成,每幢最高三層。兩幅土地面積分別為332平方米及17,182平方米,價值分別為1,057,934(澳門元,下同)及54,640,278元。
土地租賃的有效期為廿五年,水公司每年需繳付租金,在土地利用期間,每平方米批出土地的租金為十八元,總金額為315,252元;在土地利用完成後,改為繳付:(1)工業: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九元;(2)室外範圍:面積每平方米九元;租金可每五年調整一次。土地利用的總期間為三年,水公司需要向政府繳付合同溢價金55,698,212元。
水公司表示,接下來待相關工程准照批出後就能動工興建,工程預計在上半年內就能展開,未來二至三年竣工投產。水公司會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條件下全力推進工程的進度。
石排灣淨水廠是一個對城市發展相當重要的基建項目,它能滿足未來十年城市發展的需要,有效保障全澳,特別是離島的供水穩定和社會長遠發,以及應對突如其來的供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