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促降舊樓重建業權比例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律草案,建議合資格重建的樓宇可獲豁免財產轉移印花稅、取得印花稅、公證及登記手續費等。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對此表示歡迎,相信有助提高業主及發展商的積極性,但認為現時本澳要求百分百業權同意方可重建,才是阻礙舊樓重建的最大問題,期望特區政府盡快研究降低舊樓重建的業權比例,協助舊區居民開展樓宇重建工作。
難百分百業權同意
陳家良表示,社會多年來不斷提倡將舊樓重建的有關法律“斬件立法”,避免問題一拖再拖,居民一直翹首以待,至今特區政府終於推出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喜見突破。可是在現行法律規定下,若開展樓宇重建工作須取得百分百業權人的同意,這才是阻礙舊樓重建的最大問題。從街坊會過往協助居民開展樓宇重建工作的經驗來看,不論是福寧大廈、鉅富花園、明興樓等個案,在聯繫業主、整合業權方面都存在很大困難,如單位業權人經常不在澳門、單位長期空置、聯絡不到業權人、涉及遺產處理等,都嚴重阻礙單棟樓宇重建工作的進展。故若業權比例一直不調整,舊區重建將寸步難行,尤其對於一些有潛在危險或高樓齡的物業,這是十分迫切的問題,期望特區政府持續加快步伐,研究降低舊樓重建的業權比例。
倡設租津暫住計劃
同時,促政府考慮“暫住計劃”,以租金津貼形式資助重建區居民自覓單位暫住;或考慮用收回的閒置土地建設“暫住房”,日後政府亦可考慮將這些“暫住房”列入公屋規劃部分,待重建工作完成後可用作公屋,善用公共資源,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