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國情 認識憲法
今年是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二十五周年大慶,基推會與多個政府部門舉辦系列活動,冀多渠道、多方位宣傳,達到深入民心的目的。
這些年來,當局推廣基本法不遺餘力,就今年基本法頒佈廿五周年舉辦的八大項目:深度的有“一國兩制”研討會,邀請澳門基本法原內地草委、澳門特區籌委會原內地委員、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和中央駐澳機構領導等出席和發表講話;亦有普及性的活動,報章刊登基本法有獎遊戲、法律問答比賽等;更有進入校園的活動,如培訓推廣大使,再由學員向校內同學推廣基本法等,形式多樣。在推廣基本法上做了大量工作。
澳門特區的生命泉源來自“一國兩制”,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正確實施基本法,基本法源自憲法,故核心問題就是正確認識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這方面,澳門基本法頒佈初期至回歸後的一段時日,對兩者關係推廣宣傳較少,令部分人產生誤區:以為基本法就是一切,是“小憲法”。這是錯誤的,亦為有心人所利用,肆意曲解基本法。準確理解澳門基本法的前提,先理解好和推廣好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顯得十分重要。
簡單而言,沒有國家憲法就沒有澳門基本法,憲法是“母”,基本法是“子”,母子不能分割,也有長幼與尊次,亦即上位法與下位法的關係;所以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有法律效力,意味憲法在特區適用,只是由於澳門實行“一國兩制”,憲法在特區的適用有其特殊性而已。這裡簡要說明了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但澳門人必須認識,這是準確實施“一國兩制”的根據。未來推廣宣傳澳門基本法時,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宜重點宣傳,拆解成淺白語言,深入向民眾推廣。
再進一步是認識憲法,祖國民族多、地大物博,憲法的制訂源於國情。故了解國情,容易掌握憲法的由來。認識國情,由接觸開始,特別是青年人,可通過多渠道認識國家,多到內地走走,多與內地青年交流,實在感受國情。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