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島澳口岸交付刊公報
昨日出版的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命令、四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五五/二○一八號行政命令及第五六/二○一八號行政命令,分別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一八年三月十九至二十一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期間,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第四七/二○一八號、第四八/二○一八號行政長官批示,分別核准《澳門新批發市場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及《沙梨頭街市市政綜合大樓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
另外,該期公報還印發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公佈第一三/二○一八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於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交付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