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與立會商修國安法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頁日前刊發文章,認為“國安法”需適時修訂,但隨後澄清暫無具體計劃及方向。
正在北京參加“兩會”的全國人大常委、澳門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表示,特區政府仍未就“國安法”的修訂與立法會聯繫,不清楚政府修法方向及內容,但他認為若修法主要應在現有框架上細化操作性問題。
細化操作是好事
賀一誠指出,近日在媒體中陸續留意到澳門關於“國安法”問題的報道,但強調政府未曾與立法會聯繫及商量,故不清楚諮詢或修改內容。澳門已訂立“國安法”,但祇是框架性質,未來進一步細化是好事,尤其是操作性問題。因為澳門當年立“國安法”時國家的國安法仍未完善,而國家安全不純是特區安全問題,而是涉及國家安全問題,兩者之間的法律基礎及銜接都很重要。因為若有國安問題,而本地無細化將存在一定問題。如果政府研究透徹後送交立法會,立法會將盡量配合。但問題是政府起碼要有方案,諮詢社會後,立法會才能以諮詢文本啟動研究,“不能話我想改乜就改乜,提案權在政府。”
至於“國安法”修訂是否涉改刑法典?賀一誠重申未清楚政府欲修改的內容,但稱“國安法”不一定都涉及刑法典,某一種搜證或涉及刑法典,但亦可能有些行為由其餘法律規範。
另外,當局曾指“國安法”的審理需由中國籍法官進行,賀一誠認同國安問題會涉及不少國家機密或秘密,每個國家都會要求自己國籍人士參與工作,反問若不是中國籍人士去審是否可行,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