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販冰毒囚六年半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子涉在本澳售賣冰毒,其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指控,辯稱是催情藥。合議庭經審議後裁定,被告一項販毒罪成,判囚六年半。法官嚴斥,被告並非澳門人,卻在本澳實施售賣毒品,並在庭審中表現出不誠實。
被告姚X,內地人,被控一項販毒罪。法官於宣讀判詞時指出,結合被告聲明、警方證人的證言,以及經定量分析四點○四克甲基苯丙胺等裁決。被告在初級法院庭審中否認控罪,辯稱誤以為涉案的藥物是催情藥。然而,其早前向警方、刑事起訴法庭上供稱,知道其在販毒,並講述作案經過和報酬等。
經分析後,法官認為,根據經驗法則和卷宗內資料,認為被告早前口供較為可信,裁定其控訴書內容成立,判被告一項販毒罪成,判囚六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