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入口廢品經適當處理後不視為洋垃圾
八人代倡助澳回收業發展
內地出台新的洋垃圾入境規定,澳門回收業大受影響。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崔世平等八人建議,澳門入口的垃圾廢品通過適當方式處置後,不視為“洋垃圾”,以緩解特區自身無力善用迴圈經濟資源的問題。
改革方案保護生態
崔世平、吳小麗、蕭志偉、高開賢、黎世祺、施家倫、陸波及容永恩指出,迴圈發展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為達成“十三五”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提高經濟增長品質和效益、推動綠色迴圈低碳發展的任務更加迫切。國務院今年起實施《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並禁止二十四類固體廢物進口,包括廢塑膠、未經挑選的廢紙、釩渣、廢紡織原料等。此舉為國家推進國內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點決策部署,藉着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促進國內固體廢物無害化、資源化利用,達至提升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衆身體健康的目的。
無法自處資源垃圾
他們提到,澳門土地資源稀缺、人力成本高昂、設備配套需巨額投資,而且規模有限,以致回收產業規模難以為繼。“改革方案”實施才僅僅八天,拱北海關緝私部門即查獲有團體從澳門走私固體廢物至中山,以螞蟻搬家方式,每艘船每周進境一到兩次、每次運輸兩到四噸的頻次走私共一千餘噸固體廢物,暴露了合理的迴圈經濟與合法的進出口短板。本澳回收業在“一刀切”禁令下,如果得不到實事求是的對待,終將在國家新規定出台後成為夕陽工業,此與推動澳門適度產業多元化相悖。澳門雖然只有六十多萬居民,但年超三千萬旅客以及獨特的旅遊形態,產生的固體廢物每年超過五十萬噸,可惜仍與產業化規模相距甚遠,故過去只能將之運送到內地回收處理。由於國家接收廢品的新標準嚴謹,預料將令大量未達標的回收廢紙及其他可再生資源滯留澳門,最終亦只能運往堆填區或垃圾焚化中心處理,毫無效益。
訂定進口總量上限
崔世平等建議國家能對澳門區別處理,在“一國兩制”的大原則和大灣區城市群的概念下,將由澳門入口的垃圾廢品通過適當方式處置後,不視為“洋垃圾”,緩解特區自身無力善用迴圈經濟資源的問題。
同時為更好地配合國家“改革方案”,建議由澳門進入內地的垃圾應予以下監管:澳門海關應全力配合“改革方案”規定,嚴格禁止海外垃圾進口,避免有國外違規“洋垃圾”經本澳轉運走私到內地。經澳門輸入內地的迴圈經濟資源應按本澳廢品產量情況,訂立進口總量上限,建議可考慮每年按實際情況調整,今年上限可設為五十萬噸。出口內地的垃圾僅可轉運至廣東省內處理,藉此合作方式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的迴圈經濟發展,亦有助維持澳門區內回收業一定經濟規模,推動適度多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