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認放高利貸禁錮待判
【本報消息】內地男子涉向高利貸借十五萬港元賭博,輸光借款無法還款,隨即被帶到酒店房間禁錮。兩名內地男被告缺席初級法院庭審,法官依法宣讀兩人的聲明,他們均承認指控。案件押後至三月廿二日宣判。
兩名男被告分別姓曹、劉,兩人涉為賭博之高利貸和禁錮等罪名。
案情顯示,二○一五年九月,一名涉案女子遊說賭敗的事主借高利貸,事主答應後,該女子帶事主與曹某等,一同商討借款條件。
事主要求借十五萬元,曹某等人開出的條件為先抽取兩萬元,及後每局勝出再抽取兩成作利息,並要求以事主的中國護照和出入境申報表抵押。
最後事主輸光借款無法還款,曹某便把事主交給劉某,由其帶事主到酒店房間禁錮。事主趁劉某不在意,打電話予朋友揭發事件。
控方詢問到酒店營救事主的警員,有否覺得事主被禁錮?警員供稱,當時事主很興奮,被告很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