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男盜碼判囚
【本報消息】內地男涉非法進入本澳,後在賭場偷取五萬元籌碼。初級法院合議庭裁定其一項巨額盜竊和非法入境罪成,判入獄一年兩個月,不設緩刑。
法官於宣判時指,被告舒X進承認在賭場偷取籌碼,結合當時的閉路電視片段,證實舒X進的盜竊行為;同時舒X進承認以偷渡方式來澳,證明其當時充分知悉處於禁止進入本澳的狀況。
量刑方面,一項巨額盜竊罪,判一年;一項非法入境罪,判四個月。兩罪競合一年兩個月單一刑罰。由於在賭場的犯罪屢禁不止,合議庭裁定刑罰須實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