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設條件改革街市經營
近年民署定期將空置街市及小販檔位公開抽籤,讓社會其他人士有機會參與攤檔經營。部分人流較旺的街市每次抽籤都吸引不少人角逐,反映街市及小販檔在政府政策和日常運作支持下,生意有利可圖。如何更有效運用這些社會資源,近年引發不少人關注和議論。要發揮攤檔更好的服務效益,除了改善硬件,修法促使調整經營心態也須跟上。
政府近年陸續重建部分街市,並在未來幾年持續優化街市設施,加裝空調、無障礙設施等。除了硬件改善,澳門街市全由政府直接管理,公共水電、維修保養、清潔等全由政府包攬。雖說街市是重要民生設施,也是食安監察的關鍵環節,政府補貼運作也算合理。但近年檔位“租上租”、幾代人經營、一家經營多個檔位等引起社會關注。更令民間反感的是,街市小販檔位長期獲政府減免租金,經營成本相對較低,但食品價格“不親民”。
政府認為扶助補貼沒有體現出來,民間也覺得取得和使用公共資源不公平。檔位營運雖說小本經營,但確是一盤生意。按過去的模式,經營缺乏來自市場的競爭與壓力,積極進取的氛圍相對淡薄,以至有時提早打烊、無故休息。近年當局也注意到街市小販條例不合時宜,擬就多時的新街市小販條例計劃下月諮詢。過去官員曾透露,新法將解決檔位“世襲”問題,除容許現時承租人轉名一次,也為日後攤檔經營設期限。新制度不僅體現現代社會公平與競爭的概念,且為街市長遠發展帶來變革。
新制度下,有意競投檔位要遞交“計劃書”,此舉明顯要經營者多想多做。政府作為街市的“大管家”,一方面從法律工具入手,冀打破世襲經營,創造條件引進新血,促進競爭。這樣難免觸動既得者的利益,另方面年輕一輩連入街市也不大願意。新法下,如何疏導各持份者,又怎樣吸引有想法、有新意的人加入經營,考驗政府的智慧和工作態度。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