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促交代監管機電進度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李靜儀關注政府對機動旅遊設施的恆常監管與事故應急機制。她以書面質詢當局有關“完善現有機電設施監管的跨部門工作小組的工作進度,以及有否要求大型遊樂設施營運者訂立應急機制”。
李靜儀指出,一月底旅遊塔“笨豬跳”系統發生機件故障事件,引起社會關注這類機動遊樂設施的恆常監管及有否就相關設施制訂事故應急機制。她表示,現行《大型遊樂設施審批及驗收制度指引》,規範了設計、施工安裝到竣工驗收等各個階段,但欠缺明確的法律規範及恆常監管機制對設施營運作保養維修要求。另一方面,大型遊樂設施營運亦欠缺事故應急規範,各營運者有否就有關設施制訂事故應急預案、出現事故後的處理程式和措施等,社會無從得知。更重要是當局有否就此類大型遊樂設施營運制訂緊急救援預案和措施?因應本澳相關設施增加,她認為當局應出台對大型遊樂設施的使用壽命、單位、維護保養設備和人員、應急預案、救援設施等方面的規定。
李靜儀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政府在二○一二年底成立“完善現有機電設施監管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時曾表示,會循四個方向監管機電設施,包括:訂定及推行對特種機械及設施的維修保養指引;建立中央系統數據庫;並會研究對相關工程單位採用登記制度,建立從業員的培訓及考核制度;以及研究建立專屬部門及相關法律制度。但目前僅推出《大型遊樂設施審批及驗收制度指引》,她要求當局解釋其他多項工作的研究進度如何及實質行動和計劃。此外,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大型遊樂設施時,有否要求相關營運者須就設施運營制訂事故應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