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維飄散空氣中危及健康
胡祖杰倡立法管拆石棉建築
石棉是一級致癌物,香港早就全面禁止進口及使用,但澳門卻慢大半拍。立法議員、土木及結構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胡祖杰主張,澳門應立法禁用石棉,又建議政府調查本澳含石棉物料的建築物數量,並立法規管拆卸石棉工程的程序及罰則。
石棉物料便宜、耐用性強、隔熱效果佳,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曾被廣泛應用,公眾關注現時舊樓或僭建物會否摻有石棉物料,會否存在危險性?胡祖杰表示,當石棉與其他建築材料緊密結合,情況較穩定,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但未能妥善處理或拆卸石棉建築物,便可能產生石棉纖維,飄散在空氣中,人體吸入影響健康。又指倘石棉建築物存在殘舊、破碎、破裂情況,亦會衍生相關問題;故居民若懷疑建築物是否含石棉,可進行石棉成份檢查,則較為放心。
促立法禁用石棉
胡祖杰表示,香港過去大量使用石棉瓦,故港府早於八十年代已禁用石棉物料,並推出指引規範拆卸程序及監管。反觀本澳,至今沒有立法禁止石棉進口及使用;但有指引規範拆卸石棉建築物程序,認為監管不足。
他指出,一般拆卸建築物需向工務部門申請“拆卸准照”,倘工程懷疑含有石棉物料,工務局會徵詢環保局提供意見,並在發出准照時,要求施工單位按照拆卸石棉指引執行,包括加強對周邊環境的保護措施、拆卸工作人員的防護衣物等。倘施工單位不按照相關要求執行,工務局有權要求其停工。
鑑於發生非法拆卸石棉瓦事件,胡祖杰建議,政府應調查本澳含有石棉物料的建築物數量,再立法規管拆卸石棉工程的程序及罰則,亦要立法禁用石棉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