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懲結合 保行人安全
昨日又發生一宗斑馬線撞傷行人的交通意外,觸發居民的敏感神經,網民口誅筆伐。日前一名婦人在橫過斑馬線時,一巴士撞向斑馬線前讓人的七人車尾,致七人車衝前將婦人撞斃。接連的嚴重車禍,讓居民疑問:守護行人安全過馬路的斑馬線,到底還安不安全?
教育體系裡,從幼稚園起,教育小朋友過馬路要走斑馬線,家長亦身體力行,出外時引導小朋友走斑馬線。這安全過馬路的基本要求,但接二連三的嚴重車禍,正顛覆着固有觀念,斑馬線不再安全?
這裡存在誤區。斑馬線行人雖擁有絕對優先通過的權利,但仍是橫越行車道,風險依然,故使用斑馬線必須小心,確定沒有車或車輛停定後才通過;同時形成今天斑馬線的險情,與部分駕駛者扭曲的駕駛習慣有關。
駕駛者在斑馬線不讓人,本身就違例;但現時一些駕駛者習慣至斑馬線前見有行人,稍為煞車,行人剛通過其車前,還未完成過馬路,已加油在行人身後掠過,這樣的駕駛習慣比在斑馬線完全不讓人還要糟,因會影響旁邊行車線或後來的車輛,加上視線受前車所擋,後來車輛以為前車通過斑馬線就沒有行人,誰知行人仍在過馬路,不少斑馬線的撞人意外由此引起。
說到底,不良的駕駛習慣形成斑馬線上的危情。撥亂反正,不少人想到罰。但本澳的小街巷環境,斑馬線特別多,全面施罰需要動用多少警力守候和取證?從來宣傳、教育應與懲罰結合,始能擴大效果。但宣傳要有滲透性,教育則需針對性。內地對於違規司機,會沒收駕照,強制上交通安全課後才發還;外地也有針對嚴重違反交通條例的司機必須再學習,糾正駕駛陋習後才可再駕車上街,較之只罰錢對交通安全更有成效。可惜本澳至今沒有建立這種教育懲罰兼備的交通安全制度。
最後為確保行人安全,多建與道路完全分隔的過路設施,如行人天橋和隧道。這樣也與當局積極推動的綠色出行相輔相成。優化和加強行人設施,鼓勵步行,應是未來交通政策方向。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