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鴿”責任聽證動議遭否決
【本報消息】議員區錦新昨日提出的兩項動議均被高票否決,先後共有六位官委出言反對動議通過。其中一項與議員吳國昌提出的要求成立專責委員會,傳召包括行政長官等相關人士到立法會,說明“天鴿”中的責任聽證動議,廿九位議員出席,有五票贊成(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李靜儀、梁孫旭)、兩票棄權(施家倫、宋碧琪),其餘反對。
吳國昌、區錦新的聽證動議,要求傳召行政長官、行政法務司司長、運輸工務司司長、前任及現任氣象局長到立法會作供,說明特區政府在“天鴿”後,氣象局長涉預警防災失責有何改進糾正措施、行政長官領導的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涉防災救災失責有何改進糾正措施、如何落實官員問責等問題。
馬志成發言時指“天鴿”經由廉署調查,特區內部展開了各項防災應對工作及完善應對災害的總體規劃,正整體檢討危機處理機制,無須要求有關官員到立法會作供。同時行政長官已對氣象局前局長與副局長展開紀律程序,此時開展聽證會影響正進行的紀律處罰程序與其他工作。
馮家超、邱庭彪表示認同馬志成意見。馮家超提出,議事規則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如有公共利益問題需要澄清,任何常設或專責委員會得在其權限範圍內,傳召任何人士作證或提供證據,並無必要再設立專責委員會跟進事件。
區錦新就應如何按基本法規定重建市政機構提出辯論動議,柳智毅、龐川及陳華強表態反對辯論,指社會在諮詢時已有全面及深入討論,問題非常清晰及明確;吳國昌則指政府諮詢文本誤導民意,需要糾正,在議會公開辯論才是正途。最後辯論動議在三票贊成(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廿六反對下遭否決。
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諮詢期於上月廿三日結束,諮詢文本建議撤民署,依基本法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但不設直選產生機構成員及其職能移轉等問題早前引發社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