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仲裁涉澳個案三年逾六十宗
【本報消息】珠海國際仲裁院院長吳學艇稱,近年珠海國際仲裁進行系列的改革發展,包括仲裁機制國際化;將內地傳統民間調解跟商事糾紛結合起來,體現調解的專業性、市場化;利用橫琴改革創新平台,推出臨時仲裁制度,制訂《橫琴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時仲裁規則》;嘗試推進互聯網仲裁,首先在金融借貸領域實行。
近三年在珠海仲裁涉及澳門的個案超過六十宗,內容包括借款、合同、工程、樓宇買賣等糾紛,有部分的個案雙方都是澳門居民,關於在內地經商活動發生的糾紛;有部分個案選擇使用澳門法律,仲裁院採用國際仲裁機制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涉及澳門的個案要在四個月內處理,達到節約時間、金錢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