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學生了解國歌涵義學會尊重
老柏生:毋憂唱錯國歌犯法
就《國歌法》將納入澳門基本法附件三,教青局副局長老柏生指出,未來將透過教師培訓及修訂相關補充教材,讓教師更好協助學生達到唱國歌的要求。認為學習是存在過程,家長毋須憂慮學生因唱錯國歌而觸犯法律,作為教育機構將按“基本學力要求”,以教導學生掌握國旗、國徽、國歌的歷史及學會唱國歌為宗旨。
加強灌輸國歌精神
老柏生、教育研究暨資源廳長黃健武表示,教青局於二○○○年出版了有關國旗、國徽、國歌及區旗、區徽的補充教材,為學校展開相關教育作參考,因應《國歌法》實施,將修訂相關補充教材,加強教育國歌歷史及其精神內涵的灌輸。倘學生不認識或未能全神貫注學習國歌或唱國歌,學校和教師應從教導方面入手,讓學生了解國歌的涵義和學會尊重。
此外,“學生評核制度”行政法規今年年初已完成公開諮詢,收集不少意見並完成總結報告。文本主要精神是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推動多元評核,涵蓋升留級制度的新規定等,正準備草案文本上呈,爭取明年初進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