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莊荷認偷碼待判
【本報消息】初院審理一宗男莊荷涉當值期間偷取賭檯珠盤五萬元籌碼案。被告於審訊時承認控罪,聲稱當時家中有經濟壓力,一時貪心才犯案,現時已感到後悔。案件來年一月五日宣判。
男被告姓吳,三十六歲,本澳居民;涉公務侵佔罪。
案情指出,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上七時半,司警接獲路氹某賭場舉報,懷疑一名男莊荷當值時偷籌碼。司警到場調查,同日晚上十一時,在賭場發現涉案吳某,將其拘捕。
吳某供稱在當年十一月上旬開始作案,曾四次成功偷取一個一萬元籌碼,休息時將籌碼收藏在煙盒內,下班再到集團另一個賭場成功將籌碼兌換現金。被捕當日晚上七時半,吳某再用同一手法作案,並成功偷取一個一萬元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