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禍民 良心投票
即將進入宣傳期的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直選候選組別破紀錄。十四個直選議席,兵家必爭,廿五個組別、一百九十一名候選人花落誰家,料有惡鬥。儘管現時正處禁止宣傳期,但號角早已吹響,尤其是各路人馬搶佔新媒體領地,曲線宣傳不斷滲透“朋友圈”,過往明刀明槍的各種選舉年“大禮包”,更疑化成電子轉帳的“微信紅包”,走向隱蔽的賄選方式,調查越來越困難。
選舉年,飲宴、旅遊特別多,來自各方的“關心”似乎特別多,曉之以情,動之以禮,箇中用意,坊間心中有數。立法會是各界利益的角力場,議席之爭,各出奇謀,無可厚非。在過往索取選民證、用錢買票、包起酒樓做茶檔的“都市傳說”賄選陰霾下,“有選舉就有利益”,成了不少居民的思維定勢、流行價值。隨着法制逐漸完善、執法部門加強打擊不法行為、公民意識不斷提高、資訊流通越趨透明化,賄選及不法行為的確大大收歛。
修法、宣傳及公眾監督,是否已令選舉乾乾淨淨,抑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令不乾淨行為更趨隱蔽化?廉署指出,從今年四月至前日,依法進行了二千○六十次打擊賄選巡查,包括一千五百多次針對酒樓餐飲,五百多次涉旅遊、派津貼等活動。但留意到個別福利活動似暗示候選組別或候選人、曲線拉票,正依法調查。加上“微信”紅包、支付寶等電子轉帳方式方便快捷,新科技帶來調查的新挑戰。
雖然廉政專員強調“賄選必有痕跡”,已與有關社交媒體運營公司接觸,廉署可獲配合取證。但問題是在現實與網絡世界的界線早已混淆不清、社交平台內的陌生人與朋友關係難以釐定,真金白銀與電子貨幣互聯互通,且境外操控難以追蹤及管制,執法部門可起到的作用,始終成疑。
回歸本質,一隻手掌拍不響,沒有收受就沒有賄賂。選民不應被蠅頭小利所蒙蔽而投下有悖良知的一票,選出違法者當立法者,不僅自食惡果,更會禍延全澳居民。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