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堅任民署管委會副主席
【本報消息】民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志堅昨日宣誓就職,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等主禮。對於羅志堅連升兩級,陳海帆接受傳媒訪問稱,羅志堅在民署任職二十多年,工作努力,富有豐富經驗和有承擔、有能力,適合擔任民署領導工作。
就職儀式昨日下午四時在民署大樓禮堂舉行,陳海帆、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民署管理委員會、諮詢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成員以及行政法務司範疇各部門領導出席。
續優化民署工作
羅志堅擁有華僑大學土木工程學學士學歷。一九九三年進入前澳門市政廳工作,○一年起先後擔任前臨時澳門市政局工程處長、民署道路處長,一○年擔任民署道路渠務部長,一七年三月至六月出任民署管委會代副主席。行政長官早前作批示,委任羅志堅自一七年六月三日起擔任民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為期兩年。
羅志堅在就職儀式上表示,隨着社會發展,市民對民政民生服務的要求不斷提高。將恪盡職守,秉持勇於承擔和不畏艱難的精神,在上級的領導下與民署同事上下同心,持續優化民署的各項工作,為特區政府施政目標“建設幸福美好家園”作出貢獻。
對於本澳道路質量問題,羅志堅受訪稱,本澳的道路工程狀況相比鄰近地區不算差。以他在相關範疇工作多年的經驗,在相應條件下,以珠海為例,一條行人路都比本澳主幹道闊。本澳是老城區,好多街道相對狹窄和短,條件和鄰近地區不同。另外,隨着交通狀況越趨複雜等,道路工程很多時需分段施工,工期或會延長,因而可能令人產生誤解,認為重複開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