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盔安全標準法六月中生效
治安警:宣教為主執法為輔
電單車頭盔安全標準法規將於六月十三日起生效。治安警察局長梁文昌表示,治安警察局與交通事務局保持密切溝通,希望以宣教為主,執法為輔,讓市民了解合格電單車頭盔對保障駕駛者和乘客安全的重要性。
梁文昌表示,治安警察局關注電單車頭盔安全問題,與交通局保持溝通和合作,法規由交通局訂立,由治安警察局執法。法規生效前,兩局聯合宣傳和教育,由交通警員去截查電單車頭盔不合格者,由交通局作核實和宣教。六月十三日法規生效後,警方會即時處理懷疑個案,先記錄電單車騎士和電單車頭盔資料,讓交通局核實電單車頭盔是否合格,若不合作再作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