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過往檢院員工聽命直接判給服務
胡:若發現必報廉署
【本報消息】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胡潔如指,過去檢察院工作氣氛差,同事間不能談論自身工作,故未必可發現一些不規則行為。另有職員反映,以前沒依法就服務作三家詢價,是執行上級命令,胡潔如表示,若她遇到有關情況,必向廉署舉報。
檢院工作氣氛差
胡潔如昨日在初級法院作證時,談及過往檢察院人員因聽命上司,沒有依法就批給服務作三家詢價,而是將服務直接判給,“上面叫咁做就咁做”。辯方律師黃志剛問胡潔如,若然她是有關員工,會如何處理?胡稱只能主觀回應,“若然是我,一定會去廉署。”她又表示,據同事反映,過往檢察院內部壓力大、氣氛差,向上司提問時,會被以“話係咁就咁”回應又或根本不獲回應,有時又會鬧交。同事間禁止交流自身的工作內容,故難以立體地看問題,譬如有兩份重複的清潔批給服務,但因不同職員負責,故當時未有發現是重複批給。
追認採購不普遍
控方出示一份何超明於內地購買床上用品的報價單,檢察官蕭燕霞引述黎建恩早前供稱,有一種叫“追認”的採購方法,可在事後以合法途徑報銷購置的物品。胡潔如直指做法“不可能”,僅能在特殊情況下,如公務車拋錨,並得到上司口頭同意時,才能報銷事前沒有做建議書的消費。
胡又被問及若她收到有關單據會如何處置?她舉例指,現任檢察長葉迅生過往在法院工作時,曾於出差期間為辦公室購置掛畫,最後亦不可報銷。葉亦試過在外地壞電話,自行出資購買,雖說電話損壞會影響通訊,但認為並非必需情況,故亦沒有報銷。即使何超明所購置的是官邸用品,但有關原則並沒任何分別。
覺林伊娜不誠實
另外,辯方律師馮健埠問胡潔如,曾否透過前司法輔助廳長林伊娜了解第四被告林浩源(林依娜之弟)。胡答沒有,只知道林浩源是某同事的丈夫,馮反駁指林浩源未婚,胡再表示是由同事口中得知上述訊息。辯方律師石立炘問為何不直接問林伊娜?胡稱交接工作時曾接觸過林伊娜,發現她不誠實,強調只是從資料中得知,並非刻意評價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