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腦外傷個案傳診療失誤
山頂:按常規指引為病人施手術
【本報消息】就有傳媒報道,山頂醫院醫生去年診治一名腦外傷病人時,被傳診療失誤,病人最終經香港醫院診治後康復。
無強迫病人出院
山頂醫院昨日回應稱,該院按照常規指引為病人實施手術,並沒有強迫病人出院,但會按照病人的病情而調換病房。另外,山頂醫院會跟進病人術後情況。
山頂醫院昨日下午五時於衛生局公共衛生應急人員宿舍五樓會議廳舉行記者會,由山頂醫院院長郭昌宇、醫務主任彭向強、神經外科顧問醫生戴華浩、兒科及新生嬰兒科代主任Jorge Sales Marques主持。
深昏迷兩度手術
有傳媒問及進行腦外傷手術時懷疑“失誤”,病人到香港醫院診治後康復,當時進行手術是否成功?院長郭昌宇表示,當時病人因腦外傷被送到山頂醫院急症室時身體情況差,同時發現病人腦內有大塊的血腫,嚴重可以致命,該院立即按照常規指引為病人實施大型緊急手術。山頂醫院神經外科顧問醫生戴華浩補充,病人去年二月被送往山頂醫院時處於深度昏迷,是神經外科最嚴重的疾病,死亡率超過九成,當時動用全院人員為病人進行第一次手術。手術成功但出現腦積水、神經系統感染等併發症,需先用抗生素完全治療後,才可實施引流積水手術,第二次手術亦成功。
被問及是否丢失病人顱骨?戴華浩指出,當時進行手術期間需要切除病人部分顱骨,院方按一貫做法,會用較好的人造物料補回顱骨。
他稱,過去最常見處理顱骨的方法有暫時保留在病人身體其他位置或冷藏,所以不存在病人家屬所言院方丢失病人顱骨。他補充,有關病人受傷程度嚴重,術後完全回復正常狀態幾乎不可能。
對於病人家屬可引用即將實施的《醫療事故法》向院方進行追討?院長郭昌宇表示,《醫療事故法》將在明日生效,院方會按照法例生效前後的不同進行相關工作。他強調,院方根據病人具備條件下方可出院,從而安排復康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