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店無點名惹質疑
海關前日在三店檢獲的五百三十件冒牌運動衫褲及運動袋,品牌權利人已確認為侵權貨品,證實有關連鎖店在八個月內第二次被海關查獲出售冒牌貨。然而,海關對外公佈兩案案情時,均沒有說明店名等資料,對不法營商者難起阻嚇作用,公眾質疑對消費者以至從事正貨買賣的同類店舖不公平。
海關過往經常據報在一些店舖檢獲侵犯知識產權的貨品,成功起訴涉案負責人。但在對外公佈相關案情時,鮮有說明店名,甚至連街名也拒絕透露,只稱該店位於中區、北區、南區或氹仔等,範圍空泛。就算記者多番追問,亦只稱不方便透露而拒答,甚至推說暫時沒有相關資料。
公眾不知情,只能靠估,擔心隨時買到侵權貨品而不自知,也對從事正貨買賣的同類店舖不公平,或會被誤為“違法店舖”。不法營商者待風聲稍靜,又繼續售賣冒牌貨賺錢,是否意味着犯罪成本太低?上述兩次被查獲的連鎖成衣店便是例子。對於不說明違法店名,又是否基於一日未定罪,須“司法保密”?但執法部門從未解釋原因,令公眾不解。
本報記者 逸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