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行車規則視無物
警方檢控加重罰
鐵馬超載有例依
釀成意外悔已遲
△有讀者反映,不時經過新雅馬路行車天橋的交通燈行人橫道時,都見有騎士駕駛電單車由行車天橋與八達新邨之間的區神父街駛出,按交通標誌只可左轉,但不少電單車騎士貪一時之便,推車或直接駕駛電單車掉頭上新雅馬路行車天橋,部分騎士經過行人安全島掉頭,與行人或其他車輛爭路,險象環生。
讀者希望駕駛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貪一時之便,增加意外風險。希望交通警員多巡邏,檢控違規掉頭,對違規駕駛者起阻嚇作用。雖則警力有限,不可能長期派員駐守檢控。但可考慮增設“天眼”,透過科技手段檢控違規駕駛者。
△讀者反映,近日駕駛電單車經中心街,發現一輛電單車除司機和乘客外,車頭腳踏板還有一個物體,細看下原來是一名小童。該小童全程瑟縮在踏板,毫無保護,旁人看見亦感“牙煙”。同時電單車不時左搖右擺,無事猶可,若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
本澳路窄車多,交通越趨複雜,電單車在路上行駛需要格外小心。為確保安全,居民應遵守法例,勿貪一時之便超載。個別家長以為使用腰帶綁緊便可搭載六歲以下小童,此方法亦屬違法,可被罰款。若發生意外,可造成人命傷亡。居民切勿以身試法,避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