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問題不容啞忍
警方昨首次引用家暴法拘捕一名本地男子,隨即引來社會關注。案中受害者被丈夫施虐十年,卻因子女年幼一直沒有向外求助,直至嫌疑人在街上公然使用暴力才揭發案件,可見家暴問題仍存在隱蔽性。
面對施虐者長期使用暴力或精神虐待,受害者每天要承受心理壓力,綑綁受害者的心理關卡,除了擔心子女年幼、舉報後的人身安全外,更多是家婆等親友“好言相勸”,受“夫妻床頭打交床尾和”等根深柢固的傳統觀念影響。家庭暴力被認為是“家務事”,間接助長施虐者的暴力行為,甚至威脅受害者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可見家暴問題一直“被隱藏”,非單靠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府宣傳教育可以杜絕。
因此除了要完善法律,更重要的是讓受虐者知道法律能保障人身安全及權利,為家人、為自己勇敢站出來向外求助。
家庭暴力是惡性循環,委曲求全不但不會求得家庭的和諧圓滿,也必影響下一代成長。因此為子女、為自己,家暴受害人應勇敢走出陰影,主動尋求協助,親友也應諒解支持,社會更應認知家暴問題的特殊性及嚴重性,讓受害人擺脫暴力,重過正常生活。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