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長回覆議員書質總城規進度
城市總規編制技術指引完成
城規法生效逾兩年,澳門城市總體規劃未見蹤影。工務局長李燦烽在回覆議員陳明金書面質詢時解釋,編制總規劃要先完成兩個前期研究,其中“編制技術指引”已經完成,目前正開展城市發展策略研究,報告完成後,才能進行編制工作。
陳明金在書質中憶述政府多年來為城市總體規劃開展的研究,○八年推出《對構建澳門現代化與科學化的城市規劃體系的探索》報告,同時可持續發展策略中心做了《澳門城市概念規劃綱要》;○九年委託內地完成《澳門總體城市設計研究報告》、《澳門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研究》。研究不斷,究竟編制總規何時有確切時間表?
李燦烽解釋兩項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期研究工作進展,其中《澳門總體規劃編制技術指引》已經完成,《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發展策略研究》正進行中。完成報告後,將開展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相關工作。
陳明金認為,總城規一直不出台,但發展與保育之間的爭議不斷,而且在總規前編制好的區域性詳細規劃亦不少,將來的總規如何銜接?李燦烽稱,按照城規法,總體規劃的目的已包括保護文化遺產、維持生態平衡、環境可持續發展等。法律亦有規定,只有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屬法定城市規劃,在過渡期間,繼續沿用現存的城規和城規研究的指引和原則;未有詳細規劃的城區則發出具法律效力的規劃條件圖。將來編制總規時,會把現存城規研究,以及已發出的規劃條件圖的合適內容和成果納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