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法院判逾五百詐騙犯
八○九○後被告佔九成
廣州中級法院通報,二○一四年至今年八月,廣州市以及區兩級法院審結電信網絡詐騙一審案件二百三十六件,二審案件三十一件,五百四十四名被告獲刑。穗法院也有法官接到詐騙電話,騙子要其去法院“領傳票”!
詐騙案件花樣多
穗中級法院人士稱,廣州電信網絡詐騙對象較廣,涉案金額大,組織化、專業化、產業化趨勢突出。犯罪主體年輕化、低齡化,手段隱蔽,跨區域跨境作案突出,贓款追繳困難。
廣州法院近三年審理的詐騙案中,利用改號軟件、網絡電話、偽基站等,冒充銀行、電信等廣泛發送信用卡消費、網銀升級、積分兌換、辦理優惠套餐等虛假詐騙信息,誘騙事主操作或者收費等有十四件案,佔案件總數百分之五點九三。
廣州的電信網絡詐騙案層出不窮,常見的有三十多種,詐騙領域涉及金融、電信、社保、物流等各行業,還會根據社會熱點、潮流、政策等信息,針對不同職業和年齡人員設局。
團伙有組織專業
廣州法院審理常見詐騙案還有:網上發佈低價銷售手機、電腦、相機等虛假信息,騙取事主訂金或貨款,佔總案件約百分之二十;“猜猜我是誰”詐騙佔百分之十點一七;戀愛交友網絡詐騙案六十六件,佔百分之二十七點九六。
穗法院指出,近年廣州詐騙案一是組織化、專業化、產業化特點突出,團伙組織嚴密,從結構鬆散、手段低級的小團體發展成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產業鏈。團伙一般由組織領導者、騙局設計者、話務員、轉賬取款員等組成,呈現階層幕後化、參謀階層智囊化及執行階層僱傭化等新特點。
詐騙犯呈年輕化
二是老鄉式、家族式詐騙團伙近年發展較快,有的是老鄉間彼此拉攏推薦,以老帶新傳授犯罪方法後,組成團伙作案。
三是電信網絡詐騙操作簡單、風險低、獲利厚,越來越多輟學無業的年輕人加入。從廣州法院一審電信詐騙案看,“八○後”被告二百四十多人、“九○後”被告二百五十多人,兩者共佔被告人總數百分之九十點六三,成為電信詐騙的主力。
境外押返逾百犯
四是為逃避打擊,電信詐騙案犯採取將服務器、偽基站、地下錢莊等藏匿在不同國家和地區,從境外發佈信息詐騙內地居民。由於團伙成員散居世界各地且經常變換地點,互不認識僅靠互聯網、手機等聯繫、合作,破案難度大,資金追查難。
比如今年九月初從亞美尼亞押返廣州偵辦的多達一百二十九名疑犯的特大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曾在老撾、菲律賓、印度、土耳其、波蘭、肯尼亞、亞美尼亞等七個國家設立詐騙窩點進行電信網絡詐騙,團伙中有七十八名台灣籍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