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強:專款專用改善投資執行率
倡現金分享盈餘掛鈎審慎理財助監督
【本報消息】議員鄭志強認為,政府的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PIDDA)執行率低,主因與過往部門或項目互相調撥預算“冇王管”有關,但“預算綱要法”提出的“專款專用”制度,已鎖死部門及項目不得互調預算,相信會有助改善執行率。
鄭志強建言,現金分享與財政盈餘掛鈎,以調動社會共同監督公共財政的積極性,亦有助推動公務員善用公帑,因“年尾有盈餘,人人有錢派”。
過往容許互調預算
PIDDA是特區政府在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大型維修等的重要投資計劃,對穩定本地經濟及就業有重大影響。但一三、一四年的PIDDA執行率均低於五成,故惹來社會批評。至去年上升至七成七,惟仍有部門執行率不理想,甚至零執行率。
鄭志強認為問題主因是過往允許部門或項目之間互相調撥預算“填氹”,亦有部門預算“預多咗”,方便資金運轉。但立法會小組會現正審議的“預算綱要法”法案,涉及預算編制、管理、執行和監督四個方面,環環相扣,相當複雜,當中提出五大方面先進性修改,已具很強針對性。尤其提議的“專款專用”制度。建議每季度提交的“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中,每個部門需明文列明申請每個PIDDA項目原因、金額數量及執行情況,加強透明度。
監督或審核需慎重
他並有感現時社會對公共財政監督不上心,建議把現金分享與財政盈餘掛鈎,如同私人企業般年尾有盈餘才會分花紅,無盈餘就無得分。相信當財政盈餘與居民切身利益相關聯時,有助調動居民共同監督公共財政的積極性;有助推動公務員更加善用公帑“大家慳啲,年尾盈餘多咗,則人人有錢派”。政府甚至可考慮退休保障基金及非強積金戶口等,亦與財政盈餘掛鈎。“權力最怕無監督”,相信增加立法會及社會的監督後,有助於改善政府執行率。
重大公共工程經常超支超時,社會後知後覺,悔不當初,但無能為力,故期望加強工程申請及增加預算的透明度,增強社會監督,故有提議重大公共項目需交立法會審議。經濟財政司以“不符基本法規定”為由否決,有指實則是“基本法沒有相關規定”。
香港特區立法會雖具備“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的法定職權,包括重大工程開支,但陷入拉布,對經濟發展、基建工程及民生等方面都有影響。鄭志強認為,前車可鑑,故澳門立法會對公共開支若要由“監督權”變成“審核權”,必須慎而為之,而且要取得社會共識。建議先制訂及實施“預算綱要法”及“採購法”,運行一段時間後,若沒有改善,再檢討如何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