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時代食安工作要跟上
時代進步,手機功能越趨多元。居民足不出戶,輕輕滑動手機屏幕也可網購到心儀物品及食品。正因為網店經營成本低,網購悄然成風。
內地及港台地區,網購早已成行成市,成為居民日常生活消費的主要模式。澳門近年雖亦出現系列網購店,利用互聯網平台及社交網站,協助個人或團體網購周邊地區新穎產品尤其食品,不僅方便、選擇多,優惠更多,大受不同年齡層消費者歡迎。
然而網購有利亦有弊。網購者常要面對貨不對辦、購得有問題食品或貨品、甚而難以追討賠償等問題,更可能面臨身份資料遭盜取、遇上網上欺詐等危機。網購食品更要格外留神,勿貪圖方便快捷、輕信商家提供的過度美化圖片及文字描述,認清網購食品可能的食安風險,盡可能看到實物,確保食物品質得到保證。倘不幸購得問題食品,須循有效渠道追責,確保消費者應有權益。
《食品安全法》生效至今近三年,食安事故時有發生。民署明言暫未有修法需要,該法適用於包括網購食品等在內的任何食安監管。但事實證明,網購過程存在監管漏洞及灰色地帶,網購店更可能良莠不齊,無不令人對當局執行食安工作成效感到憂慮。一旦把關不力,於社區間出現大規模食安事故,後果可大可小。
專責部門應聯合各部門力量,重新審視本澳各大小網購店的運作模式,積極與網上採購食物的供應商接洽,清晰掌握業界所購食品清單,必要時作中央登記,方便當局監管。日後已列入當局監察清單的網購店,各類食品不管是生產過程、來源地、保鮮期乃至運輸過程,皆要一目了然,方便當局跟進,才能令食安工作更深入、更到位,免消費者權益受損,也把網購食品風險減至最低。
至於如何杜絕身份資料被盜竊?要靠消費者自己提高意識,注意保護個人資料不輕易外泄。既要跟上網購潮流,就要同時具備相關個人資料保護知識,可選擇強化密碼,又或登入經過加密的購物網站選購貨品,確保購得正貨,也防止戶口和個人資料被盜用。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