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區外駐紮違規會罰三百
海灘隨處紮營冇王管?
【本報消息】又到煙花季,市民有節目之餘,不少旅客亦專程來澳欣賞。除住酒店,到黑沙紮營亦是感受澳門的另類方式,民署在黑沙設有露營區,並劃分好營位、設登記制、廿四小時監控。但據本報記者上周六晚所見,疑有人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在海灘邊席地紮營,帳篷多達三十個。
澳人專用位“大吉”
黑沙海灘露營地分A、B、C三區,可容納一百○八個帳篷,其中C區的三十六個營地保留予澳人使用。澳人可提前預約申請,外地人必須即場租地,先到先得,額滿即止。每晚每個帳篷位收費五元,使用者須自備帳篷及紮營所需設施。去年的國際煙花比賽匯演,吸引一班喜愛親親大自然的旅客到黑沙紮營,曾經約二百個原有及加開營位全部爆滿。
上周六又有兩國煙花爭艷,據本報記者當晚在黑沙所見,A、B營區均爆滿,數十個帳篷井井有條排列,而為澳人預留的C區則“大吉”無客。往時的臨時營區也不見有帳篷,但黑沙海灘邊則赫然紮起約三十個帳篷,根據《公共地方總規章》,公衆禁止於露營場地外區域紮營,否則會罰款三百元。海灘沿岸未必有“天眼”,不如營區般設廿四小時監控,就營友而言,隨地紮營也不甚安全。“十 · 一”黃金周將至,又有煙花助興,營友數量或更甚,有關當局須注意。
現時露營場地每個帳篷位每晚租用費為五元,明年一月一日起,會改成按人頭收費,本地居民、社團、學校、非牟利實體每人每晚收費二十元,其他收費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