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冀修法禁污水亂排
【本報消息】舊樓露台去水管污水流出街外,雨水、洗地水、洗衣機水來歷不明,困擾行人及商戶。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指出,有關行為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若被民署發現會罰款六百元。他建議當局修法推出措施,禁止舊樓污水亂排。
舊樓露台降污水,林宇滔收到不少有關投訴,更甚者,有人在露台養狗,一次過將狗隻糞便沖落街,樓下行人、車輛“齊中招”,影響環境衛生。回歸後出台的《公共地方總規章》,當中提及若向公共地方排放或傾倒液體都屬違反規章,若被民署發現,會被罰款六百元。他亦有向民署轉介個案,當局有處罰。建議市民若想向民署投訴,最好提供大概的排水時間,以便稽查處理,希望當局懲教並施。
懲教並施治亂象
為何舊樓露台會有管道伸向街?林宇滔指此乃歷史原因。現時興建的樓宇雖有露台,排水管則在大廈內。根據《澳門供排水規章》以及《都市建築總章程》,露台、天台所收集的雨水,要通過清水渠排出大廈外的雨水渠。八十年代前建的許多舊樓都在露台插管去水。到底當年是否合法,他有感是灰色地帶,當時沒有人認真執行條文、研究有關問題。回歸後建的樓宇沒此問題。
冷氣機滴水擾民
新樓無事,但舊樓去水問題仍待解決,林宇滔指出,除露台排水外,冷氣機滴水亦擾民。不少居民會將洗衣機放在露台,排出的污水流入清水井,排進大海加劇沿岸污染,天台僭建屋的生活污水亦有可能進入雨水渠。長遠來說應通過修法,明晰上述問題。
他認為,房屋局亦應思考,如何通過舊樓維修資助計劃解決舊樓管道難題。去水問題要撥亂反正,非居民“想做就得”,涉及房屋局、工務局、民署等多個部門,工務局應制定簡單的指引及便民措施,助民將露台排水位、冷氣機去水位接駁到污水渠,從根源上解決數千舊樓正面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