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緊扣執法打擊毒販
將毒品用薄膜包裹,再以層層透明膠封得滴水不漏;然後用盡一切可潤滑的方法,強忍胃部不斷收縮、翻滾欲嘔,慢慢生吞幾十粒“毒鵝蛋”落肚;隨即開展一段十幾個小時的不吃不喝人體運毒旅程。途中冒着因胃中長時間存留不能被消化的東西,加速胃酸分泌而腐蝕毒品的包裝物,一旦包裝破損而毒發身亡的危險……
上述情節並非只是電影橋段,現實中亦時刻在上演。司警日前拘捕的一名來自秘魯的“運毒死士”,腹中就有一點六公斤、市值一千六百萬元的高純度液態可卡因。疑人由地球另一端的南美洲巴西出發,經迪拜、曼谷,輾轉來到澳門。人體藏毒案再現,令近年有所下降的販毒問題,重新置於輿論鋒口。
警方目前主要透過情報及科技打擊販運毒品,今次成功截獲“運毒死士”,亦全賴收到情報及機場的人體X光機立功。否則全年三千萬人次旅客,每日數以十萬計的出入境人次,茫茫人海,如何緝毒?警方在機場及外港碼頭設置人體X光機後,近年的販運毒案減少。一三年全年查獲二百三十一宗、一四年一百九十六宗、去年一百四十九宗,過去三年的數字一直下降。但數據反映的真是喜訊?再在各口岸增加人體X光機就可一勞永逸?
全球毒販運毒手段推陳出新,已從以前通過陸路販運,發展為利用陸路、海路、空路、郵路等多種渠道全方位滲透。除常見的人體藏毒、行李藏毒外,更將毒品改頭換面成沖劑、糖果,掩人耳目,甚至通過物流快遞渠道運毒。販毒手法越趨隱蔽,為執法部門帶來新挑戰。
大宗的人體運毒案可靠情報及科技破獲,小宗的“螞蟻搬家”式運毒,更難防範,令執法人員疲於奔命。正因本澳犯罪成本相對較低,不只國際販毒集團以本澳作為毒品中轉站,更成為毒品終點站。近年周邊地區小量販毒來澳的趨勢明顯,或與之前立的“禁毒法”存在缺陷有關。有關修法工作正在立法會小組會細則審議,立法者有必要全面周詳考慮,讓法律與執法環環相扣,有效打擊販運毒案。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