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商業登記服務 (下)
與物業登記一樣,商業登記同樣具有公示功能,但法律尚規定,有些須作商業登記的行為,登記局還要將其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而有些行為,當事人更須依法於本澳報章上刋登,以收公佈之效。
商業登記的行為的公佈
按照規定,登記局每月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商業企業主清單,列出所有於上一月份登記,或變更住所、企業所營事業及公司資本,又或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組織、破產、解散、消滅及關閉的商業企業主;清單應列出每一商業企業主的商業名稱、住所、資本及登記編號。至於必須由當事人刋登在本澳報章的行為,例如有浮動擔保的結晶通知;公司的變更組織、分立、合併、破產、解散、完成清算或復業;股份出售計劃及股份出售的公開報價書、發行債券,以及於公司章程中預先設定的事宜等。
商業登記書面報告與證明書
由於商業登記是公開的,任何人均可向登記局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聲請,發出商業登記書面報告及商業登記證明書。
商業登記證明書由登記局登記官或助理員簽署,還須加上登記局的鋼印,該文件屬於一份公文書,文書中所證明的事實,依法具有完全證明力。至於商業登記書面報告,則只供參考,不具有任何證明力,更不可作任何法律行為之用。
推出網上預約服務
為了方便市民,法務局繼去年年底推出網上預約辦理各項公證服務後,本月(八月)更推出各登記局的網上預約服務,換言之,關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的服務,包括商業登記、發出書面報告和證明書等,都可以透過網上預約辦理。市民登入法務局網頁(www.dsaj.gov.mo),點擊“網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即可輕易選擇合適的辦公時段及地點申辦各項登記公證服務,節省現場輪候時間,亦可隨時登入網站修改預約。
最後,如果市民對商業登記服務有任何疑問,可親身前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一樓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或致電二八三七 · 四三七四查詢。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商業登記法典》第1、65、68、69條的規定。
(如對本欄有任何意見,可致函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21樓法務局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或電郵89872233@dsaj.gov.mo,並註明姓名及地址。)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