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化單層社保難提供充分保障
李振宇:強積金應明確時間表
【本報消息】立法會一常會與政府代表經過八次會議,日前初步完成討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但仍有四個重點問題有待政府研究再作決定。
在討論過程中,有指法案缺乏吸引力,除非採用強積金制度,否則執行難度大,政府方面則表示強積金落實時間表未訂。工聯副理事長、社協勞方代表李振宇表示,本意循序漸進、先行先試的非強積金制度雖有進展,但還須加緊推進。長遠而言,當局宜盡快推出強積金制度,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強居民養老保障。
推強積金勢在必行
李振宇稱,政府○八年提出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設想,即透過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讓本澳居民都能獲得基本的社會保障,尤其是養老保障,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素質;退休後較寬裕的生活保障則由第二層強積金制度支持。一一年生效的《社會保障制度》已落實了第一層的養老保障,但第二層強積金制度至今未能實現。李振宇指出,國際勞工組織在《一九五二年社會保障(最低標準)公約》中規定,社會保障支付應足以使受益人的家庭維持健康和體面,《二○一二年社會保護底線建議書》則建議成員國在確定基本社會保障擔保時,應適當考慮基本收入保障應能夠維持有尊嚴的生活。雖然近年養老金金額多次調升,但始終低於最低維生指數,長者若沒有個人儲蓄,很難獲得體面的退休生活,因此,強積金制度勢在必行。
有意見認為,現時經濟環境下推出非強積金制度會增加中小企負擔,難令其積極參與。對此,李振宇有另一看法,認為僱員擇業時,除重點關注薪酬外,還會考慮企業福利、個人發展前景等綜合因素。鑒於現時多數大企業均有私人退休金計劃,若中小企不加入非強積金,難免在人才爭奪戰中繼續處於劣勢,結果可想而知。
結合養老完善保障
李振宇提到,根據《二○一一至二○三六澳門人口預測》,六十五歲及以上本地長者人口比重將在二○二六年超過○至十四歲人口比重,屆時本地每五個人中就有一個長者,若無強積金制度,單靠第一層社保制度很難為長者提供充分的養老保障。他促請政府結合“澳門養老保障機制政策框架”和《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的相關工作,明確推出強積金制度的時間表,完善本澳養老保障體系,為本澳居民安度晚年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