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審漢涉車內盜竊就逮
【本報消息】五十多歲有搶劫和盜竊前科的無業本澳男子,涉排期候審期間再犯案,專門在北區偷取車內財物。本月八日和十五日兩次成功得手,兩事主分別泊車提款和用膳忘記上車門鎖,被偷走手袋內四萬多元現金。司警接手調查拘捕該男子,正追查贓款下落。
被捕男子姓王,五十一歲,本澳居民,無業;涉加重盜竊被移交檢察院處理。資料顯示,他本身有搶劫和盜竊前科,正在排期候審,現時須定期向司警報到。
案情透露,司警最近先後接獲兩宗車內盜竊案。本月八日凌晨五時許,男事主將私家車停泊在馬場海邊馬路並到附近提款,忘記關上車門窗,折返時發現放在車內手袋被盜,損失三萬八千多元。本月十五日下午一時,女事主乘搭友人私家車停泊在祐漢新村第一街後,到附近食店用膳,但忘記鎖車門,近半小時女事主折返發現放在車內手袋被盜,損失四千五百多元現金。
司警接手調查,經分析鎖定目標,昨日早上約八時於黑沙環新美安大廈某單位拘捕涉案王某,在屋內起出懷疑犯案穿着衣服。有人承認犯案,稱在區內遊蕩時,隨意尋找泊在街上無關車窗,或無上鎖車輛順手偷竊。警方正進一步調查他有否涉其他同類案件,並追查贓款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