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牌照遞交文件重複程序冗長
地產中介冀續牌電子化
【本報消息】民衆建澳聯盟昨日舉行“民衆講壇”,討論“房地產中介法過嚴?從業員嘆生存難!”主題。
有與會者認為,《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生效近三年來,對規範從業人員及促進房地產業發展起積極作用,但亦有一定問題,特別是從業員續牌等。期望政府及時檢討法律及行政法規內容,以及利用電子政務優化行政流程,協助業界減少文件重複遞交,扶助房地產中介人行業繼續健康發展。
“民衆講壇”昨日下午三時假民衆建澳聯盟綜合活動服務中心舉行,立法會議員施家倫、房屋局准照處代表高麗芬、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副會長關偉霖、民衆建澳聯盟理事長陳德勝、地產經紀代表王雲輝等分享意見。
檢討完善法律制度
綜合意見認為,《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生效後,對行業發展、從業人員規範等有利有弊,詢問政府如何檢討並完善制度,促進行業發展。地產中介人及地產經紀臨時准照上月底到期,至六月初尚有七成共二千三百二十九人未申請正式經紀准照。
歸根究柢,不少房地產中介人、經紀人准照辦理續期時,發現不少行政程序冗長繁複,如審核教育程度以及需重新提交多項證明文件、收費過高等,對經營造成較大負擔。
據業界反映,《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處罰過嚴,反觀鄰近地區多以“學習”或其他方式處理中介因不慎觸犯的小錯誤,而非高額罰款,期望當局聆聽民間訴求。
硏發電子申請系統
高麗芬說,法例規定申請房地產相關牌照都需遞交行為紙等文件,局方對每次申請包括續牌均視作新申請,故要重複提交相關資料。業界提出如簡化程序等牽涉修法,當局正廣泛收集民意,研究將來如何優化,包括推出電子化申請,現階段開發新系統。
房屋局回應傳媒查詢表示,截至本月廿八日,局方發出的有效房地產經紀准照有四千一百一十八個;發出的有效房地產中介人准照有一千三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