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改批給合同街線圖擅自豁免原來規限?
南灣湖多地疑似搶閘放高
土地疑雲又多一樁。南灣湖C區有數幅土地的街道準線圖,在須遵守“南灣重整計劃”限高期間,漠視規定,搶閘放高至百多米;另有土地未修改土地批給合同,但街線圖已擅自放高、擴闊、改用途,便利建摩天大樓。有質疑事件涉及“偷步放高”、行政違法,促廉署介入調查。工務局回覆本報查詢時稱,個案事發於多年前,且文件較多,需時分析,暫未能回覆。
廢止訓令變“白區”
根據媒體報道,澳葡政府於一九九一年核准第六九/九一/M號訓令《南灣海灣重整計劃之細則章程》,對南灣湖每幅土地均有非常詳細的控制性規劃,包括建築用途、地段面積、最大建築高度、可建樓面面積等。並規範南灣湖CD區樓宇最大限高由十多米至九十一米不等。直至○六年八月,特區政府以“南灣重整計劃”不合時宜廢止訓令,撤走了限高的“緊箍咒”,南灣CD區變“白區”,低於航空役權一百六十米即可。
翻查地籍局網頁,南灣湖C8、C9及C12三幅土地的街道準線圖(現稱規劃條件圖),分別於○五年十一月及○六年五月批出,即早於廢止訓令前已搶閘放高,C8及C9由原訂的樓高三十多米升至一百五十米,增加四倍多;C12由原先約九十一米升至一百五十四點二米,放高六十米。兩土地若成功興建,均是約五十層樓的摩天大廈。坊間質疑為何該三地的街線圖可豁免遵守“南灣重整計劃”訓令,理據何在?若在限高期間,已“偷步放高”,會否涉不規則操作或行政違法?
公共道路都批得?
另有些土地亦相當有可疑,C8及C9地段的街線圖不僅放高,連公共道路亦劃給承批人,使兩幅土地的佔地面積大幅增加。因應C8及C9擴展領土,毗鄰的C10及C11地段佔地“大縮水”,土地用途亦由批地合同的“住宅及商業設施”,搖身一變街線圖標示的“公園及公共停車場”。四幅土地涉及改樓高、佔地及改用途,但至今未有修改土地批地合同。
同樣的案例,C5及C6地段的街線圖允許兩地合併發展,限高由原來的三十多米放寬至一百一十三點五米,甚至連前方公共區域及內街均一併割讓予承批人,但地籍局網站亦找不到相關的修改批地合同。有傳言,政府當年一邊改街線圖,一邊改合同,外界並不易察覺。可惜改完街線圖後,卻遇到凍結規劃,致改合同差“臨門一腳”,以致出現現時情況。
街線圖與批給不符
另值得注意的是,上述C5,C6,C8,C9,C12地段的土地批給合同均列明,相關土地“興建須根據第六九/九一/M號訓令所核准的有關C區的詳細計劃及有關規章來進行”,即要守“南灣重整計劃”限高規定,但部分土地街線圖卻寫“豁免遵守於第六九/九一/M號訓令”。為何由工務局發出的街線圖,毋須遵守土地批給合同的規定?為何上述土地未改合同、先改街線圖,是否合法合理?
本報曾向工務局查詢上述疑問,並詢問會否轉交廉署跟進。工務局回覆,由於個案事發於多年前,且所涉及的文件較多,當局仍需時整理及分析,以明確當時的具體情況,故現階段暫未能回覆。坊間促工務局披露更多資訊,廉署介入調查。
據網上資料,C8及C9位於立法會正門前方的圍板地盤,是當年的“映湖”樓花項目,原預計興建五十層高樓,提供五百個單位;C12地段毗鄰終審法院,即現時圍着藍板標示“嘉里建設”地段。坊間有說,由不可能變成可能的“土地戲法”一幕幕搬上了澳門戲台,且明目張瞻在立法機關及司法機關門前施展,正正考驗着現屆政府。
本報記者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