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涉拾遺不報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的士司機日前涉嫌拾獲乘客遺留車上的財物並據為己有,內地男事主報稱損失一萬八千多元財物,治安警調查後,迅即拘捕涉案的士司機,起回贓物,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犯案。
被捕男子姓王,五十歲,本澳居民,的士司機。治安警起訴拾獲物不正當據為己有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男事主報稱,本周二下午二時半,在新口岸城市日大馬路登上一輛的士前往外港碼頭,落車後才發現黑色手提包遺留車上,手提包內有八千港元,一個價值一萬港元銀包及身份證明文件,報警求助。
同日下午五時,治安警聯絡到有關的士司機到警區助查,起初有人否認拾獲乘客的財物。警員多次查問,有人最終供認因一時貪心,將上述財物據為己有,並將贓物收藏在胞弟的電單車頭盔箱內。
稍後,警員根據資料到筷子基一處地方起回全部贓物。